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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體記者汪少沖報道目前很多傳銷組織利用微信開展傳銷違法犯罪活動,防不勝防。 無論傳銷活動如何改變環(huán)境,它都不會改變吸引人、快速離線發(fā)展的本質(zhì)。 最近,杞縣人民檢察院干警來到該縣文化中心廣場等流量較大的地方,開展了打擊微通法治推廣的活動。

為了提高推廣活動的效果,我院設(shè)立了專門的咨詢臺,向大眾發(fā)布推廣手冊,介紹防止和打擊非法集資的知識,結(jié)合我院近年來辦理的事件,宣傳非法集資的危害 然后,該院干部對群眾提出的問題耐心地進行了解答。 一步,我院將防止微信傳銷法治推廣活動推向鄉(xiāng)鎮(zhèn),讓更多群眾了解微信傳銷的危害性和本質(zhì),在我院官方微信微博、門戶、信息客戶端等陣地,開展各方面、立體的推廣活動。

標(biāo)題:“杞縣人民檢察院開展打擊“微傳銷”法治推廣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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