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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飯館、飲食店和食堂(總稱飲食單位)要具有固定場所,周圍30米之內(nèi)無糞坑、廢物場、家畜圈、污水坑、有毒有害等污染源。
2、大中型飲食單位(總面積150平方米、餐位次80個,包廂1個以上,會集食堂就餐人不計其數(shù)100人 以上)內(nèi)部裝備應有餐廳、粗加工間、配食間、烹調(diào)間、備餐間(熟食間)、點心制造間、餐具洗消間、更衣室、庫房、燃料及廢棄物堆放場所。
3、小型飲食單位餐廳與廚房和輔佐用房之比例不低于1.5:1。凡運營飯菜(包含快餐、盒飯)內(nèi)部裝備應有餐廳、粗加工間、烹調(diào)間、餐具洗刷消毒間、庫房、更衣室。兼營熟食鹵菜冰臉制品,分裝外送盒飯的要另設6平米以上專間。凡運營面食、干濕點心內(nèi)部裝備應有餐廳、點心制造間、蒸煮間、餐具洗消間、庫房、更衣室(處)。
4、飲食單位餐具數(shù)量應與就餐人數(shù)相適應,大中型單位不少于就餐人數(shù)的2倍,小型的不少于心3倍。
5、餐廳、廚房、輔佐用房凡與外界相通處均應設置防蠅防塵設施(紗門、塑簾、紗網(wǎng)、風幕等)。
6、要在粗加工、切配烹調(diào)、餐洗消等相應方位設有不少于2只密閉式便于清洗的廢物污物桶,容量應不低于一班次的廢棄物量。
7、飲食單位出產(chǎn)布局應符合生進熟出“流水線”要求,飲食制造區(qū)與日子區(qū)嚴厲分隔,運營場所不得 有私人物品。
8、食物出產(chǎn)用水要使用自來水,水質(zhì)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日子飲用水清潔標準》。
9、禁止粗加工水池同餐具洗刷消毒池混放和混用。
10、禁止使用不符合清潔要求的東西、容器。
文章源自:江門飯?zhí)贸邪?
標題:食堂設計要點和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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